帳單未滿1000可不繳?各銀行規定大不同!


免罰違約金、循環利息 恐被送聯徵中心

網路上流傳一則消息,信用卡消費未滿1,000元,或是帳單欠繳不滿1,000元,若是不繳是不會被罰違約金、循環利息,也不會被送聯徵,到底事實如何?答案是,不一定!雖然多家銀行對於欠繳1,000元以下帳單,都放寬相關懲處,但其實並非皆是如此,卡友最好還是別貪小便宜,避免最終影響到自己的信用評比。

如果信用卡消費未滿1,000元,或是帳單欠繳不滿1,000元,即使超過繳款截止日,並不會被罰違約金和循環利息,甚至有機會不會被送聯徵。對此,包括中國信託、花旗、台北富邦等銀行均表示,的確是如此。

但卡友千萬別以為這樣就可以好好「A」銀行一頓,因為這樣的「寬限期」只有一個月,也就是如果再持續不繳,還是會被罰違約金和循環利息,而且「欠錢不還」的記錄,很有可能會被送往聯徵中心,屆時信用有污點存在,恐怕會得不償失。

台北富邦銀行指出,銀行會有這樣的放寬措施,主要用意是怕民眾一時忘記繳款截止日,而且金額不大被罰違約金和循環利息,對民眾也不公平。因此卡友千萬不要將銀行的美意,變成貪小便宜的行徑。

中國信託副總張智銓也表示,到目前為止在實務上碰到這樣的案例,大部份都是民眾一時糊塗忘記繳帳單而已,只要逾期簡訊通知,都會立刻繳清,蓄意積欠的情形必未發生過,而且這其實也是不智之舉。

不過,還是有部分銀行並沒有這樣的放寬措施,像台新銀行就規定,不論當期帳單金額多少,若繳款不到最低應繳金額時,就會被罰違約金3%,而且次月卡片也會被鎖卡,不能刷卡消費。在循環利息部分,則是未繳餘額不足1000元,不予計息。

至於聯邦銀行,帳單欠繳不滿1,000元雖然不會罰違約金、循環利息,但資料照樣會移送聯徵,同時進行催繳三個月仍未回應,還會強制執行停卡。

其實「欠錢還錢」本就是天經地義,民眾持信用卡消費,已經享延遲付款的好處,實在沒有必要再去動「A」銀行一頓的歪腦筋,建立良好的信用記錄,絕對比貪圖1,000元以下的小便宜更值得。


 







【維特專欄】年輕人喜歡就買?錢才是最大考量!


有多少錢做多少事 老觀念一生受用

有個同事假日去看了民生社區附近的房子,屋主開價1,700萬左右,我問她哪來這麼多錢可以買?她說殺價之後再貸款就好啦!同時間,又有另一個同事最近因為婆媳不合,也想買房子,我問她想買哪一帶的房子?準備了多少錢?每個月可以負擔多少貸款?她回答沒有認真想過!

從筆者兩位同事的案例,可以反應出現在年輕人的思考盲點,買房子是何等大事,竟然沒有深思熟慮。

這兩天是清明節,讓我想起了過世的父親,父親留給我最大的影響就是「有多少錢、做多少事」,除了房屋貸款之外,父親這一生從來沒跟銀行借過半毛錢,不借錢消費、每分錢都要想過,才可以花出去,是他這一生奉行的準則,這樣的觀念是對是錯?雖是見仁見智,但是在我身上一生受用無窮。

以筆者的同事例子來說,1,700萬的房子就算屋主願意降價200萬,仍然是個沉重的負擔,我請她多看其他房子,她一直跟我說,她很喜歡那間房子,問我如何能夠跟銀行爭取較高成數的貸款。我跟她說問題癥結不在貸款成數,而是她往後每月的負擔太重。

另一個同事也是同樣的觀念,她說錢不是最重要的考量,重點是喜不喜歡這房子,我很嚴肅的告訴她,「錢絕對是最重要的考量」,不要想靠貸款來解決所有的事!

這也讓我想起筆者小時候家中,只有一部老爺車,直到上高中時才有了新車,因為那時候家中小孩念書的費用降低了,才有餘力添購新車,對照目前年輕人幾乎出了社會就貸款買車,是金融產業太發達了?還是老一輩的保守金錢觀,已經被淘汰了呢?

時代進步,消費習性及金錢觀當然會跟著改變,但有一點是不變的,每個人每個月還是要靠著自身能力賺錢。

看著雙卡利率要不要調降,吵的沸沸揚揚,而老一輩的想法一定是只要不欠銀行錢就好了,利率高低對我們就沒有影響了。筆者曾經在文章中提過,雙卡利率高低不是重點,而是如何在社會上取得一個平衡點。

在自由經濟的社會,透過市場機制決定利率是最合理的,問題是政府必須讓這個機制平衡,銀行有權制定利率,消費者當然也有權利選擇要不要用,而不是身陷利率的泥沼之後,再大喊不公,當然銀行在追求利潤最大化的時候,也必須兼顧社會責任,筆者父親留給我的「有多少錢、做多少事」觀念,現在看起來有點過時卻很實在,值得大家深思!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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